关于“吸烟有害健康”你知道多少
你知道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烟草公司知道多少,又告诉了你多少

上周提到烟盒上印有的“吸烟有害健康”字样时,我说那是烟草公司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才印上去的,这话不算是很准确。因为我并没有找到具体是哪家烟草公司这么做的,这个说法仅仅是根据一些线索做出的推论。
不过,有两个已知的事实,一是确实有一些烟草公司在政府强制要求印刷警示字样之前就已经开始印刷这些警示了,因为当时它们正面临着的一些诉讼的压力。二是在政府强制要求印刷警示字样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烟民告烟草公司的官司就很难再有胜诉的了。
在通过 AI 查找相关案例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网站:https://www.industrydocuments.ucsf.edu/tobacco 这个网站叫“Truth Tobacco Industry Documents”,由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图书馆于2002年创建。它旨在永久保存和提供烟草行业内部的企业文件,这些文件是在美国各州与主要烟草公司之间的诉讼过程中产生的。
我自然没有闲情逸致去这里翻看上千万的文件,只是大致检索了一下,发现最早的诉讼文件是19世纪末的。也就是从那时起,民众已经渐渐意识到香烟会给自己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并已经开始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1965年美国颁布了《联邦香烟标签与广告法案》,要求香烟包装上必须印有“注意:吸烟可能有害健康”的标志。而在之前一年美国医疗总监路德·特里博士发布的《吸烟与健康》报告中,提议的警示标志为“吸烟有害健康。它可能会导致吸烟者死于癌症或其他疾病”。
警示标语产生如此变化,自然要归功于各个烟草公司,他们一番骚操作,使得某些国会力量参与其中,通过政客保护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把警示标语改成了“注意:吸烟可能有害健康”。
“可能”二字显然大大削弱了警示作用,同时又为烟草公司规避法律风险提供了重要依据,就像我之前说的,我都告诉你这东西可能有害了,你自己愿意抽,那出了问题就别来找我了。于是前前后后几十年的时间里,烟草公司在法律层面立于了不败之地。
1954年至1984年的30年间,虽然针对烟草公司提出的产品责任诉讼案件已经超过了300起,但是只有16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其中不仅没有一起案件使法院做出对烟草公司不利的判决,而且也没有任何一起案件实现了庭外和解。烟草行业几乎取得了完胜。 悉达多·穆克吉《生命三部曲》
直到1983年,一位名叫马克·埃德尔的律师发起了一场与众不同的诉讼,他公开承认自己的当事人看到了香烟包装上的警示标志,意识到了吸烟的危害,但是她始终沉溺于烟瘾无法自拔。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自己的当事人对香烟的危害知道多少,而是烟草公司知道多少,又披露了多少。
埃德尔通过这一论点,申请到了法院强制令,调阅了烟草公司很多非公开档案。结果可想而知。
埃德尔通过法院强制令调阅了这些非公开档案,结果挖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世纪丑闻。许多香烟制造商不仅知道烟草的致癌风险与尼古丁强烈的成瘾性,并且还刻意打压能够证实上述事实的内部研究。大量文件显示,烟草行业内部为了隐瞒致癌风险曾经发生过激烈的争斗,甚至就连他们自己的员工都经常对此深感内疚。 悉达多·穆克吉《生命三部曲》
不过这场诉讼最终的结果仍旧令人非常失望,陪审团认为原告自己要负80%的责任,而最终所获的赔偿金,都不够支付整个诉讼费的。尽管结果令人不快,但这场诉讼意义非凡,因为自此之后,很多人似乎受到了启发,发起了大量针对烟草公司的侵权诉讼。
甚至从1994年开始,连美国地方政府都对烟草公司发起了诉讼,指责其烟草造成的健康危机,让政府付出了巨额的医疗费用。不过,1998年46个州和多家烟草公司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尽管协议严格限制了烟草相关的广告宣传,开放了不少内部文件,但也为烟草公司提供了另一个避风港。
很显然,直到今天,在个案中烟草公司可能有所失败,但在总体上,烟草行业仍旧是暴利行业,烟草公司仍旧是地位显赫的利益集团。在中国,尽管法律已经禁止了公开的香烟广告,甚至在影视作品中都会严格限制与烟有关的镜头,但与禁烟相关的行动也同样会受到各种阻挠。
所以当你看到任何与吸烟有关的讨论时,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还是维护烟民的吸烟自由时,多少应该想一想,那些说话的人,背后所代表的利益究竟是什么。
有人说,就应该把所有烟厂都关掉。心情可以理解,但这实在不具备什么可行性。什么叫所有,什么叫都,什么叫关掉,每一个概念解释出来都会有排山倒海般的现实问题,很多还是来自普通民众的现实问题。
林则徐虎门销烟已经一百八十多年了,咱们国家对禁毒的态度也是异常坚决,可还是挡不住有人要冒死制毒贩毒,看看那些缉毒警察的故事,他们时刻在付出生命的代价。在巨大利益面前,没有什么一蹴而就的简单方法。
我觉得还是当年马克·埃德尔面对烟草公司时提出的质问直到今天都不过时,关于“吸烟有害健康”,你知道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烟草公司知道多少,又告诉了你多少。